欧盟RoHS2.0指令2011/65/EU(实施日期:2013年1月2日)
2013年1月3日起,RoHS原指令2002/95/EC将会被废除,欧盟各国必须于2013年1月2日前将新指令2011/65/EU(RoHS 2.0)更新到当地法律。根据新指令的规定,从旧指令废除之日起,CE标志所有管辖下产品都必须同时满足低电压(LVD)、电磁兼容(EMC)、能源相关产品(ErP)和RoHS 2.0的指令要求,才能进入欧盟市场。
欧盟RoHS指令涵盖产品范围:
1.家用电器
2.照明电器
3.IT和电信设备
4.电动工具
5.五金配件
6.低压电器及电子元器件
7.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
8.自动售货机
9.医疗、监控设备
10.消费性设备
11.其他电子电气设备
近几年的RoHS认证法规更新和变化如下:
1)2015年6月4日,欧盟公报指令(EU)2015/863对RoHS2.0附录II进行修订,将四项邻苯二甲酸酯列入RoHS2.0中。至此,RoHS2.0附录II中的限制物质增加至十项。
2)自2019年7月22日起,除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以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都需要满足新的要求。
3)自2021年7月22日起,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需满足新要求。除欧盟外,全球其他国家及地区如中国、美国加州、新加坡、印度、阿联酋、土耳其等也相继出台RoHS管控要求,使得RoHS成为电子电气产品进入全球市场最基本的准入门槛。
RoHs 2.0检测流程,2019年7月22日欧盟强制实施ROHS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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